当地时间10月10日,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柏林同德国总理安格拉·默克尔共同主持第三轮中德政府磋商。双方发表了《中德合作行动纲要:共塑创新》(以下简称《纲要》)。《纲要》涵盖投资、技术合作、金融以及贸易等领域合作内容。双方强调中德经贸关系是双边关系核心组成部分,约定将“提升双边贸易中的服务贸易占比,使之成为中德贸易新的增长点”。

  “李克强总理此访达成的《纲要》,充分体现了中德高水平的合作共赢关系,也表明中德关系在中欧关系中的引领作用。” 前驻德国大使梅兆荣表示,德两国同为经济、制造业和出口大国,都倡导开放市场。两国是各自地区核心经济体,互为地区内最大贸易伙伴和企业投资兴业的重要目的地。中德经济深度融合,已经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利益共同体。

  据新华社消息,此次李克强总理访德期间,两国签署双边贸易与相互投资及技术合作协定总额为181亿美元。此次双方共同发表的《纲要》提出,双方强调中德经贸关系是双边关系核心组成部分。双方为此开展务实合作,致力于建设开放性世界经济,推动全球贸易自由化和相互开放投资,反对贸易和投资保护主义。中德均为出口强国,倡导国际市场公平竞争条件,支持严格遵守世贸组织规则,支持开放、公正、透明的多边贸易体制,推动多哈回合谈判尽早结束。双方一致同意,本着平等互利的精神继续拓展全方位经贸关系,共同发展,共同繁荣。

  《纲要》强调知识产权保护对深化两国贸易与投资合作的重要意义。未来双方将在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德国专利局2014年9月19日签署的两国在知识产权领域的《伙伴关系协议》基础上,继续加强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对话与交流,开展在知识产权立法和司法保护领域的经验交流。

  值得注意的是,《纲要》强调,提升双边贸易中的服务贸易占比,使之成为中德贸易新的增长点。中方欢迎和鼓励德国企业参与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加强两国企业在金融、教育、文化、医疗、养老、建筑、商贸服务、技术、会展等领域合作。双方将在两国政府的政策对话中就此议题进行交流。

  双方认为,应强化世贸组织作用,它为国际贸易自由化提供了稳定的法律框架,“巴厘一揽子协议”为完成多哈回合谈判提供契机,双方将更加致力于推动落实世贸组织《贸易便利化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