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于2016年10月19日收到江苏证监局《关于对苏州玖隆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6]27 号),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分层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相关规定,公司已不满足创新层的维持条件,因此将可能于2017年5月底由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创新层调整至基础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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