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耀电力被采取自律监管措施

2018-09-20 21:22:14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阮晓琴

  上证报讯(记者 阮晓琴)光耀电力20日披露,公司收到全国股转系统下发的《关于对北京光耀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经全国股转系统查明,2018年6月4日至7月17日,光耀电力拆借给其控股股东光耀能源资金共计1562 万元。光耀电力未及时披露上述行为。公司控股股东光耀能源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时任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侯丽珍,时任公司财务总监姜秀娈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相关规定,全国股转系统作出如下决定:对光耀电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对侯丽珍、姜秀娈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对光耀能源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