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源股份因信披违规收到监管意见函

2018-12-07 22:53:46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盛波

  上证报讯(记者 盛波)7日,新三板公司乐源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长林志坚、董事会秘书刘琬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收到监管意见函。

  意见函显示,挂牌前,乐源股份向关联方深圳市龙岗区荣创盛贸易商行、深圳市恒信德贸易有限公司提供借款共计7610.77万元,归还5700.31万元。截至挂牌日,尚有1910.47万元未归还完毕。2018年3月至5月,公司又向深圳市龙岗区荣创盛贸易商行提供借款共计631万元,公司未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对上述关联方及关联关系进行披露,后于2018年11月28日发布《公开转让说明书更正公告》,对上述两家关联企业进行补充披露。

  资料显示,乐源股份主要从事液晶显示模组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