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鹏环保控股子公司被行政处罚

2019-01-08 21:23:44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卢梦匀

  上证报讯(记者 卢梦匀)1月8日,新三板公司粤鹏环保发布公告称,控股子公司江西粤鹏环保高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粤鹏”)于2019年1月4日收到了吉水县国土资源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江西粤鹏通过竞拍取得位于吉安市吉水县城西工业园金工大道西侧、金龙路北侧、宗地总面积为46427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并与吉水县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其中规定了建设期限及开发条件。但是,截至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出具之日,江西粤鹏尚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开发、利用土地。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吉水县国土资源局决定给予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行政处罚,江西粤鹏应在收到该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到吉水县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交回土地权利证书。

  粤鹏环保表示,控股子公司现有的另一块宗地总面积为59687平方米的土地目前能够充分达到江西粤鹏成立之初设计的产能规划及建设规模对土地面积的要求,满足其后续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该处罚未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拟将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申请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