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华电子收购人被股转出具警示函

2019-11-26 21:32:48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阮晓琴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阮晓琴)新三板公司奥华电子11月26日披露,公司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关于对刘亚玲、银川中能新财科技有限公司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2019年6月30日,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孙庚文与银川中能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一致行动协议》,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奥华电子控股股东,以下简称:恒泰艾普)7600万股(占恒泰艾普总股本的 10.67%)转让给银川中能。交易完成后,恒泰艾普控股股东变更为银川中能,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刘亚玲。刘亚玲通过控制银川中能、恒泰艾普间接持有奥华电子41.05%股权,实现了对奥华电子的间接收购。对于上述事项,刘亚玲、银川中能未及时披露收购报告书、财务顾问专业意见及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全国股转公司认为,收购人刘亚玲、银川中能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构成信息披露违规。遂决定:对刘亚玲、银川中能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