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新三板市场成交量极度萎缩,但是这丝毫未影响企业挂牌的节凑。在IPO折戟后,陕西红旗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红旗民爆”)已整装待发“转战”新三板市场。

  日前,红旗民爆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三次反馈意见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示。需公司说明是否申报 IPO,被否原因是否得到落实、信息披露是否一致。以及请其主办券商中信证券及申报会计师说明对收入确认、财务真实性如何核查、处理。并需在5个工作日内对上述反馈意见逐项落实,通过业务支持平台上传反馈意见回复材料全套电子版,反馈督查报告作为反馈回复附件提交。从目前的审核进度来看,红旗民爆登陆新三板市场仅距一步之遥。

  据介绍,红旗民爆是由陕西红旗民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是集民爆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和爆破服务一体化的国有控股企业,也是国内最早从事工业炸药生产的企业之一。

  事实上,红旗民爆早有的登陆资本市场的打算,而那时的目标则锁定为中小板。根据公司2011年发布的招股说明书,公司原计划拟发行3717万股,拟募集资金约2.3亿元。然而,发审委认为,公司与榆林市正泰民爆物品专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榆林正泰”) 职工存在利害关系,在独立性方面存在缺陷。

  2008年到2011年上半年,榆林正泰系国有控股企业,是公司第一大客户,占公司当年销售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6.27%、48.00%、51.41%、54.49%。榆林正泰为榆林地区最大的民爆产品销售公司,也是全国大型民爆产品销售公司之一,在榆林地区拥有市场网络方面的优势。

  值得一提的是,榆林正泰却与红旗民爆“暧昧不清”。榆林正泰有19名职工为公司股东,合计持有红旗民爆1.73%的股份,其中闫志远、韩增秀、周润合3人合计持有榆林正泰34.97%的股权;景强、马志东、周润合3人分别担任榆林正泰的监事、副总经理和董事。正是由于存在利害关系,发审委认为公司在独立性方面存在缺陷使得IPO申请夭折。

  不过,一次的失败并未断了红旗民爆IPO的念头。上会折戟次年,红旗民爆的上市环保核查便“现身”陕西省环保厅,预示着公司将进行新一轮冲刺。但最终IPO事宜却不了了之。

  对比此前的招股说明书,本次红旗民爆的股东结构已发生改变。对照本次反馈意见回复可发现,公司现有37名股东,其中,第一大股东宝鸡市国资委的持股比例从32.32%降至27.45%;复星投资原持有公司22.82%股权,现已全部退出;此外,上述闫志远、韩增秀、周润合等均消失在公司的股东名单榜。

  红旗民爆称,2004年公司与府谷县黄河集团总公司合作,在榆林境内选址建设工业炸药生产线,亦即后来成立的榆林鸿泰。由于此项目投资金额大,为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在筹建榆林鸿泰时,吸收了红旗民爆职工及非职工自然人等的出资,并将该部分股权委托于少数人代为持有便于榆林鸿泰的运作和管理,从而导致了榆林鸿泰委托持股的形成。

  2008 年11月,榆林鸿泰与公司换股成为红旗民爆全资子公司时,除红旗民爆外的所有榆林鸿泰股东持有的榆林鸿泰股权转换为公司的股权,这导致了自2008年起,红旗民爆的部分股东存在委托持股的情形。

  目前,红旗民爆的股权代持情况均已解除,且均已履行了相应的程序。各股东均确认各方所持股权不存在股权代持或信托持股情形。公司符合“股权明晰、股份发行转让合法合规”的挂牌条件。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