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在证监会股权众筹北京调研会上,天使汇、大家投、银杏果等多家国内主要的股权众筹平台与证监会监管层做了深入的沟通。调研期间,证监会主席肖钢还前往网信金融、天使汇等股权众筹平台调研视察。金融资记者获悉,由于涉及股权众筹的多数问题暂难达成共识,股权众筹监管细则的出台时间或将从原定的6月份推迟至年底。但尽管如此,阿里、腾讯等互联网巨头却有意涉足这一模式。这个变量,或许会重构中国股权众筹的发展脉络。

  两个“可能调低”

  第一个调低是普通投资者投资金额上限的调低。据参与调研的人士表示,股权众筹投资人的投资金额问题仍是此次证监会调研焦点之一。《私募基金法》规定,合格投资者的投资下限为100万元,这一点在股权众筹业内一直无异议,而对于作为补充的普通投资者的限定是争议颇多。5月份证监会在上海调研时提出普通投资者的投资上限为2.5万元,此次北京调研,有媒体爆出普通投资者投资上限降至1.5万元。据参与调研的人士对金融资记者透露,这个数字很有可能再次下调至1万元。若如此,虽然可降低风险,但股权众筹可腾挪的空间将被压缩。

  第二个可能调低,是项目年内融资总额下调。对于业界盛传的单个项目12个月内投资上限不得超过1000万说法,监管层的态度是:这已是中型企业的标准,股权众筹定位于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鼓励创新与创业,因此单个项目1年之内可融资金额应进一步降低。

  一个“责任悬疑”

  从现有的法律框架体系来看,股权众筹的互联网化必然与现有的法律产生冲突。这次调研会对此也高度关注。比如对特定对象、公开传播等方面都做了非常细致的讨论,以区别于非法集资。非法集资有两大特征,一是采用公开或者变相公开的方式进行传播募资,二是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即社会公众筹集资金。爱创业CEO顾冰对金融资记者表示,这个问题在监管规则层面还有待进一步探讨,“如果有投资者在我们平台注册即可被认定为特定对象,这个法律层面上的冲突比较容易化解。但是对于公开传播这一点,互联网的特征就是开放与公开,如果我们平台认证的特定对象通过微信、微博向朋友圈转发了项目信息,这责任该如何认定?如果有媒体圈的记者报道了这个项目的信息,那么平台是否也有责任呢?”他如此反问。

  在退出机制方面,此次调研会初步达成共识:某个股权众筹项目的投资者欲退出,在一年之内只能向该项目的其他投资者转让股权,而不得向未投资该项目的投资者转让。

  多家股权众筹平台的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如果按照现有的讨论制订细则,那对于股权众筹这个行业来说就像戴上了“紧箍咒”,束缚住了平台和行业发展的手脚。但是,中国的创业项目欺诈现象时有发生——创业不分红、资产恶意转移、恶意报销等纠纷从未间断,证监会从行业监管的立场上来说,严格监管是必需的,尤其对以公众为筹资对象的股权众筹。

  据业内人士分析,由于目前整个中国的股权众筹行业还比较弱小,证监会作为监管层对这个行业监管细则的制订和出台也持谨慎态度,未来半年,深入调研还会继续进行。

  互联网巨头将涉足?

  尽管细则为明、限制不少,但互联网带来的魔力还是令众筹模式备受关注。金融资记者从业内人士处获悉,几大互联网巨头阿里、腾讯、百度、京东等亦有意涉猎股权众筹项目。

  据分析,阿里有意涉足淘宝、天猫等线上店铺的股权众筹,腾讯则偏向于社交媒体、游戏等项目的股权众筹。从地域上来看,目前中国的股权众筹主要集中于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等沿海经济文化最发达的地区,投资的项目也是TMT等虚拟经济行业的较多,而山西、温州等地的股权众筹则偏好于实体性项目。显然,沿海经济发达地区是股权众筹更加适合生长的土壤。

  若是互联网巨头涉足,会否改变监管层在监管细则方面的力度拿捏?

  杭州银杏果股权众筹平台CEO祝佳嘉告诉金融资记者,“证监会上述意见都是为了保护投资者,尤其是普通投资者的利益。天使投资很多项目处于初创期,不确定性很多,风险很大,成功率是很低的。天使有一对翅膀,还要有一颗慈悲之心,就像天使投资人不仅对初创期项目有高度的甄别能力,更重要的是对创业的年轻人怀有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心态,即使失败也不会计较太多。”

  祝佳嘉表示,严格意义上来讲,股权众筹属于天使投资的范畴,而天使投资在中国刚刚起步,相比美国而言,无论是环境和文化都非常不成熟,需要很长时间的养育期。

  一位PE人士则表示,从目前发展阶段而言,互联网巨头的涉足,或许能更好把控股权众筹的质量与风险。只是如此一来,大家投、天使汇等股权众筹网站,该何去何从,被招安还是坚持独立,与巨头们一争高低?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