皓月股份被环保部门处罚50万元 申请行政复议

2018-06-29 22:06:58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卢梦匀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卢梦匀)6月29日,新三板公司皓月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了泰州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017年10月19日,泰州市环保局在公司电镀车间现场检查发现公司酸性氯化钾滚镀线的镀槽负压吸附口通过纸片测试往外吹风,不能形成负压吸收电镀生产线的废气,不符合设施运行规范。环保局决定对公司处以五十万元整罚款,同时责令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

  公司表示,实际并不存在“通过不正常运行废气污染防治设施”的行为。泰州市环保局现场检查时,公司其中一条线的镀槽槽边吸风风机皮带突然有一根断裂(一个电机三根皮带),公司立即更换了皮带对设备进行修复。在未收处罚决定前,公司又申请靖江市环保局监察中队对公司设备进行了复查和检测合格后方恢复生产。因此,公司不存在排放废气的主观恶意,而且及时进行了停产,更换了皮带。

  公司因不服泰州市环境保护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拟依据相关规定申请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