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洁水务控股股东及其法定代表人受到行政处罚

2020-06-15 22:01:08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盛波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盛波)15日,新三板公司金洁水务发布公告称,湖州金洁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洁实业”)为公司控股股东。2017年10月,金洁实业老厂房拆除过程中发生一名作业工人高空坠落死亡事故。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九条规定,事故发生后,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该次事故发生后,由于对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条文认识不足,金洁实业相关领导没有在1小时内直接向吴兴区安监局报告该事故,但金洁实业现场人员在事故发生后及时报警并积极协助区公安民警现场紧急施救,并送至医院抢救;同时,接到事故报告后,金洁实业总经理、工程部负责人、质量安全部负责人等相关负责人员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组成事故救援小组赶赴现场,积极参与事故救援及善后工作,并在当地镇政府有关部门调停下与死者家属达成和解。

  湖州市吴兴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现为湖州市吴兴区应急管理局)于2018年12月18日对该金洁实业瞒报事故一事作出“罚款人民币 100 万元”,对金洁实业主要负责人郑发明作出“罚款人民币16万元”的行政处罚。湖州市吴兴区应急管理局于2020年3月18日出具《证明》,认定金洁实业的该次违规行为不属于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且立即得到切实整改,该处罚不属于对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公告称,上述事故系金洁实业在老厂房拆除施工过程中发生,非生产环节,且属于一般事故,不属于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上述处罚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未产生重大影响。考虑到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为使投资者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现予以补充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