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天能及相关负责人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021-09-10 21:49:20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阮晓琴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阮晓琴)新三板公司亚太天能9月10日披露,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广东亚太天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王长海、刘韦求采取监管谈话监管措施的决定》。
  9 月7日,亚太天能披露《关于筹备股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工作的提示性公告》,拟筹备启动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项。亚太天能2019 年度、2020度财务数据不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分层管理办法》中申请公开发行并进入精选层的财务指标,亦不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中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财务指标,但公司未在公告中披露相关情况,风险提示不充分。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亚太天能董事长王长海、董事会秘书刘韦求未按照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
  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监管谈话措施,并要求公司董事长王长海、董事会秘书刘韦求于9月15日到广东证监局接受监管谈话。
  亚太天能同时披露了开源证券关于亚太天能风险提示性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