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乐卫士被股转出具警示函 前一日发布拟申请北交所上市公告

2022-02-17 08:47:29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盛波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盛波)2月16日,全国股转系统官网发布公告称,全国股转公司挂牌公司管理二部就新三板创新层公司康乐卫士信息披露违规,出具警示函。

  公告称,经查明,康乐卫士有以下违规事实:2021年12月10日,康乐卫士披露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因调整研发费用资本化金额、研发支出截止性错误等,对2017年至2020年年度和2021 年半年度财务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

  例如,其中2017年净利润调整影响-1330.10万元,调整前为-1728.44万元,调整后为-3058.54万元,调整比例为76.95%;2017年净资产调整影响-5866.67万元,调整前为3861.68万元,调整后为-2004.99万元,调整比例为-151.92%。

  再如,2018年净利润调整影响-1341.28万元,调整前为-3302.10万元,调整后为-4643.38万元,调整比例为40.62%;2018年净资产调整影响-7126.91万元,调整前为1358.20万元,调整后为-5768.71万元,调整比例为-524.73%。

  全国股转公司挂牌公司管理二部认为,康乐卫士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1.5 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17年12月22日发布)第四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20年1月3日发布)第三条的规定,构成了信息披露违规。针对上述违规行为,时任董事长郝春利、财务负责人董微未能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违反了《业务规则》第1.4 条、1.5 条以及《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对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对此,全国股转公司做出如下决定:对康乐卫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对董事长郝春利和财务负责人董微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值得关注的是,该警示函公告发布的前一日,康乐卫士发布拟申请北交所上市公告,公司于2022年2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资料显示,康乐卫士是一家从事新型疫苗研究、开发和产业化的创新驱动型生物制药企业,在新型重组疫苗研发方面具有领先的核心技术与研发能力。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财务数据符合《上市规则》第2.1.3条规定的在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